關于“學生卡”年審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09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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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2009年8月1日起,常州公交集團公司將在江南、路橋、紅梅三個公交IC卡充值點辦理“學生卡”年審業(yè)務。為進一步為廣大學生提供方便,從今年起將對“學生卡”年審辦法作出調(diào)整,具體內(nèi)容如下:
一、2009年8月1日起,初次辦理的“學生卡”和經(jīng)過年審的“學生卡”有效期至持卡人15周歲止(周歲以8月31日計算),期間不必再進行年審。普通高中學生的辦卡和年審仍逐年進行。
二、學生卡年審時需帶證件如下:
1. 小學生帶戶口簿。
2. 中學生帶戶口簿和在冊有效的學生證。
3. 初次入學的中學生帶戶口簿和錄取通知書或學校的繳費收據(jù)。
三、未經(jīng)年審的“學生卡”從2009年10月1日起不得繼續(xù)使用。
請相互轉告,謝謝配合。
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
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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